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07-00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318,804,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淼先生主持,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为432,587,124.21元,按本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为43,490,440.2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06年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1,084,125.00元。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
本公司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为2,122,530,876.18元,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6股。
因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04年11月12日进入转股期。根据有关规定和约定,公司可转债于2006年3月8日停止交易。但考虑到转股期内转股因素,目前公司股本处于变动中,故暂时无法确定本次总股本数及派发现金红利的金额。以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待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布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确定具体金额和相关数额。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799,1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0股;弃权5,40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0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6年度半年报及年报等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799,1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0股;弃权5,40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决定向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提供津贴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税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向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提供津贴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税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吴雪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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