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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2-002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3-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