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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7-028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7-12-18

证券代码: 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7-02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第232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2017年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将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智慧城市、云计算、大数据、资源共享、基础网络、创新领域、物联网、平安城市等领域进行合作。经事后审核,上述公告内容过于概括笼统,关键信息披露不明确,风险提示不充分。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对以下事项做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请分别说明上述各合作领域是否为公司现有业务。如为公司现有业务,进一步量化说明相关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规模;如非公司现有业务,请明确说明该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联性,以及进入该业务领域的考虑及风险。
  二、请分别披露,对于上述各合作领域或方向,公司是否已进行可行性研究,是否具备开展上述业务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人才储备及经验累积等。
  三、请分别说明双方在上述合作领域是否已有具体的合作方向和内容,以及是否已有相关项目储备。如该协议仅是双方初步意向性接触,还未涉及具体业务层面,请做出充分风险提示。
  四、请明确该战略合作协议对双方是否具有约束力,协议双方是否具有违约责任。同时请分别披露上述业务合作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目前已满足的条件以及后续的业务合作方式、合作规模、推进时间安排、盈利来源、各方具体的业务分工和收益分配安排等。
  五、请结合上述所有问询事项,应使用可量化或可计量的陈述性语言,客观合理地评估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短期、长期盈利能力及主营业务的影响,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
  六、请充分揭示其他与本次战略合作相关的不确定性风险。
  请你公司在收到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1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逐项落实。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