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2、关于可转换债券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3、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

4、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5、独立董事意见函

6、投票委托征集函

7、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8、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9、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通知

10、临2006-007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

1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之意见

13、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14、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15、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修订稿)

16、临2006-014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17、临2006-015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18、临2006-016关于“歌华转债”停止交易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06-015
转债代码:110037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日
3、复牌日及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3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自2006年3月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歌华”,股票代码600037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歌华有线”或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2月23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于2006年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2月17日下发了《关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15号),批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 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0股对价股份
  2.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其持有的歌华有线股份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特别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

373,363,328

56.50%

75,288,722

298,074,606

45.11%

2

北京北青文化艺术公司

6,823,856

1.03%

1,376,031

5,447,825

0.82%

3

北京有线全天电视购物
有限责任公司

5,459,168

0.83%

1,100,841

4,358,327

0.66%

4

北京广播公司

5,459,168

0.83%

1,100,841

4,358,327

0.66%

5

北京出版社

4,094,480

0.62%

825,652

3,268,828

0.49%

 

合 计

395,200,000

59.80%

79,692,087

315,507,913

47.74%

4、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日
2、公司股票、转债复牌和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3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转债同时恢复交易及转股。

五、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3月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歌华”,股票代码 “600037”保持不变。

六、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获得对价股份的对象和范围:截至2006年3月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到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七、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股

395,200,000

-395,20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395,200,000

-395,2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315,507,913

315,507,91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0

315,507,913

315,507,91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265,640,290

79,692,087

345,332,37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65,640,290

79,692,087

345,332,377

股份总数

 

660,840,290

0

660,840,290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北京北青文化艺术公司

5,447,825

2007年3月3日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持有的歌华有线股份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

北京有线全天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4,358,327

2007年3月3日

3

北京广播公司

4,358,327

2007年3月3日

4

北京出版社

3,268,828

2007年3月3日

5

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

298,074,606

2009年3月3日

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九、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邮政编码:100083
联 系 人:于铁静、赵菁华
联系电话:010-62035573,010-96196转8249
传 真:010-62035573

十、备查文件
1、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3、北京市中普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5、北京市中普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