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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0-017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可转债发行规模上限的公告

2010-11-01

公司代码:600037    公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0-01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可转债发行规模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0年4月21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宜。
  为了更好地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自有资金投入情况和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公司计划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18亿元不变的前提下,拟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上限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6亿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上限17.89亿元减少1.89亿元;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调整前后投入请见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基础应用工程项目

18.00

不超过17.89

不超过16.00

  根据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10年6月12日进一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全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具体事宜之授权人士的议案》对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董事郭章鹏先生和马健先生的授权,郭章鹏先生和马健先生就调整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出具了书面说明,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方案需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