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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1-016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暨“歌华转债

2011-06-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并同时刊登《关于根据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根据"歌华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应对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歌华转债"自2011年6月7日至股权登记日(具体时间另见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公布的《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期间停止转股,除息日恢复转股。特提醒欲享受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的"歌华转债"持有人可在2011年6月3日(含6月3日)之前进行转股。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5月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2011年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