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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2-020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工信部同意公司开展基于有

201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的批复》(工信部电管函[2012]449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公司在北京市开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公司正按照《批复》的有关要求,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备案。

  该《批复》有利于公司积极开展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和国内IP电话业务等新业务,但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