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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3-019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3-04-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3 年4 月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10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交易过程中,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2年
预计金额
2012年
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提供劳 务 北京北广新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300  300
富邦歌华(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  207.04
鼎视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900  931.84
北京电视台 3,000 3,000
小计  4,400 4,438.88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 务 北京瑞特影音贸易公司 2,800  1,753.76
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100  0
北京歌华文化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600 584.86 
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 280 223.97 
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300  145.44
北京歌华设计有限公司 200 0
小计  6,280  2,708.03
合计    10,680  7,146.91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13年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28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6,59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4,690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2012年情况
项目 实际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富邦歌华(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 28.5 房屋及设备租赁 207.04 4.87
北京北广新新传媒有限公司 310   信息业务收入 300.00 0.64
鼎视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930   频道收转收入 841.65 3.93
信息业务收入 90.19 0.19
北京电视台 3,100   广告费 3,000.00 28.46
北京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150        
小  计 6,590     4,438.88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北京瑞特影音贸易公司 1,520 45.1 施工费 1,118.31 9.29
维护费 635.45 6.09
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公司 1,400 78 工程费 712.39 1.39
器材费 631.77 2.88
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100        
北京歌华文化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600 148 保洁费、维修费 48.41 8.36
物业费 421.97 45.64
停车费 114.48 37.77
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 400 47.3 物业、房租 223.97 7.13
北京歌华设计有限公司 340        
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230   制作及推广费 145.44 5.63
小  计 4,690     4,052.19  
合计   11,280 346.9   8,491.07  
 
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名  称
关联关系 法  定
代表人
注册
资本
经营范围
1 富邦歌华(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林启峰 10000 百货批发、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2 北京北广新新传媒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金鹏 500 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广告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3 鼎视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苏仁先 5420 数字电视付费频道集成、播出
4 北京电视台 同一实际控制人 王晓东 100000 播映电视节目,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播出,电视节目转播,电视设备与技术引进,电视节目销售,电视广告经营,电视基地经营,电视节目研究,电视传输手段研究,电视节目保障研究,电视宣传管理研究。
5 北京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之联营公司 孙朝晖 5000 北京地区广播电视无线传送项目。 技术推广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6 北京瑞特影音贸易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何公明 276.3 销售音像制品、广播设备、卫星及电视加扰设备等,信息咨询服务,有线电视台、站及共用天线设计安装等
7 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公司 持有子公司北京视宽新创有线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股份的股东 陈兵慧 44199 制造、加工广播电视设备(除广播电视发射机设备)、汽车电子产品、录像机;有线电视工程的安装;生产计算机外部设备、数字通讯设备。 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数字通讯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仪器仪表、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改装专用车;有线电视工程的设计、调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技术推广;经济信息咨询。
8 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为该公司董事 徐国胜 8360 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数字电视应用技术的开发、服务和咨询;
9 北京歌华文化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黄广显 500 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经济贸易、承办展览展示
10 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 同一实际控制人 郭长征 30 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为广电系统内单位提供后勤服务
11 北京歌华设计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王昱东 200 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装饰工程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公关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12 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营企业 何公明 7500 数字电视付费频道经营和管理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各项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有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且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