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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3-031北京歌华有线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08-3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劵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公开发行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600万张。截至2010年12月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17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825,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20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1,211.9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7,875.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4,870.5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004.43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3年上半年,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9,368.48万元,专户利息收入413.25万元,支付相应手续费0.0801万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0,580.4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8,919.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5,502.1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417.59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0年12月起对可转债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13年6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其中,定期存款详情(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418.36万元(其中2013年上半年利息收入413.25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622万元(其中2013年上半年手续费0.0801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请审议。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