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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5-009 继续停牌公告

2015-02-17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09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歌华转股自2015年2月17日至2015年3月8日停牌。
    此前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8日、2015年2月4日、2015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04)、《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05)以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继续停牌的公告》,且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28日起停牌。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拟用于优质版权内容平台建设和云服务平台建设升级。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着手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经公司初步讨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以锁定价格的方式发行。公司与投资者就非公开发行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目前已进入甄选阶段。其中有意向的投资者已进入其内部的审批决策流程。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需锁定三年;公司最终选定战略投资者需要一个评审过程,而且已表示有意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也需要履行其内部投资评估和审核程序。基于以上情况,如果公司在2015年3月8日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或者公司拟于2015年3月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复牌的议案,则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3月9日复牌交易。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