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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5-061 中影战略合作公告

2015-06-23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61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影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华有线”或“公司”)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按照资源共享、共同投入、全面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业务、资本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形成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互利共赢。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合作
    (一)电视院线中影专区
    依托中影拥有自主版权及可落地版权的电影资源,同时依托影视版权投资基金带来的电影资源,利用 “电视院线”全国播出渠道,建立专属的“中影专区”。中影将利用自身优势,协助“电视院线”尽可能提前引进影片的窗口期。
    (二)互动点播系统(NVOD)
    基于中影拥有的自主版权及可落地版权的电影资源,以NVOD形式在歌华有线高清交互平台进行展播。
    (三)影视剧宣传推广
    利用歌华有线导视频道等高清交互平台资源,为中影影视剧进行宣传推介。
    (四)译制片引入及其他项目合作
    双方将积极探讨在译制片及其他方面展开业务合作的可能。
    二、资本合作
    鉴于中影在影视剧制作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歌华拥有网络渠道及稳定用户群,且双方均具备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双方可探讨在下述方面进行资本合作的可能:
    (一)合作投资优质影视剧作品的创作和发行
    (二)投资设立影视版权投资基金
    双方认可版权在未来发展中的关键地位,同意充分利用中影在版权领域的经验积累,以扩大双方在影视版权市场的共同份额为目标,围绕影视IP开展投资。
    (三)中国电视院线项目的股权合作
    双方可就歌华有线发起的中国电视院线项目开展深度合作,中影可参与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的发起设立,同时在版权方面给予支持。
    三、北京怀柔影视文化用地等其他合作
    双方将积极探讨在中影以电影文化为主题的北京怀柔区土地项目中展开合作的可能,合作的具体细节双方再行会商。
    四、基于战略共识已开展的具体合作项目
    1、中国电视院线项目
    中影拟投资3000万元参与公司发起设立“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占该公司6%的股权比例。具体内容请参见今日的关联交易公告。
    2、合作拍摄制作影片项目
    公司积极参与中影股份作为出品方、发行方的影片投资。目前公司已签署投资协议的影片为:《大唐玄奘》(暂定名),公司投资额占该片投资总额的10%;《中国推销员》(暂定名),公司投资额约占该片投资总额的10%;《我的战争》(暂定名),公司投资额占该片投资总额的15%。上述影片投资均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投资权限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投资事宜。
    五、与中影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中影作为我国电影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完整的产业链和经验丰富并卓有成就的经营管理团队,“中影”品牌对整个中国电影市场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同时拥有与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百家著名电影企业的紧密合作关系。公司与中影开展战略合作,双方资源互补,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打造多终端、跨媒体的优质内容平台,通过有线网络高清交互平台、互联网平台以及手机电视等渠道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内容服务和更高品质的产品,扩大用户规模、提高用户黏性和附加值创造,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跨地域、跨网络、跨终端发展,加快战略转型,打造新型媒体集团。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