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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5-091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12-02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91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 月2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7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425,858股新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