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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9-013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19-04-22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公告编号:临2019-013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等无影响
      公司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按照该通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公司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等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378,967.80元,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378,967.80元。
  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9,653,373.50元,调减2017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9,653,373.50元。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歌华有线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产生影响。"其他收益"科目的追溯调整对2017年度净利润、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