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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21 - 01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1-05-06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彪,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半年报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年报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能够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审计原则完成各项审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1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